1. 國內外之PGA及LPGA選手及TPGA列名之專業教練。需1998年1月1日後出生。
2. 業餘選手需2000年1月1日後出生。
3. 主辦單位及贊助廠商保留推薦資格2位 。
4. 中華高協推薦參賽選手,業餘男子2位、業餘女子2位,推薦參賽選手資格仍須符合參賽相關資格規定,
推薦參賽選手免參加資格賽與報名費。
5. 前一場業餘男女各前兩名,一共四名免資格賽與報名費。
6. 業餘選手每回合成績超過91桿(含91桿),則將被取消下一回合參賽資格。
7. 以會員為優先報名錄取資格。
8. 以上上述規定若有未盡事宜,協會保有最後詮釋及決議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