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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資格

1.    國內外之 PGA 及 LPGA 選手及 TPGA 列名之專業教練,需 1997 年 1 月 1 日後出生。
2.    業餘選手需2002年1月1日後出生。
3.    主辦單位及贊助廠商保留推薦資格2位 。
4.    中華高協推薦參賽選手,業餘男子2位、業餘女子2位,推薦參賽選手資格仍須符合參賽相關資格規定,
       推薦參賽選手免參加資格賽與報名費。
5.    前一場業餘男女各前兩名,一共四名免資格賽與報名費。

6.    以上上述規定若有未盡事宜,協會保有最後詮釋及決議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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